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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七三章 大荒硅皮

  一枚种子,走过悠久的历史,出现在月宫深处。

  这枚种子,怎么看,都绝对不简单。

  昆仑道宫记载,月宫又叫月桂山,此地出现桂花树种子,其中也不知有没有必然联系。

  华夏民间也有吴刚伐桂的传说。

  而且,也有天下第一美酒,桂花酒就是吴刚所酿的传说。

  这些传说看似无根无据,空穴来风,但说不定就是对月宫的一个另类描述。

  如今看见一枚桂花树种,怎能不让人浮想联翩?

  传说中,吴刚伐桂,月中桂树乃是神桂,高达五百丈,而且能自己愈合斧伤。

  如若这种子真是神桂之种,其价值自然不可估量。

  金身大和尚已经拿了陨铁,对桂花种子没有需求,第一个放弃选择权。

  方云看向鬼谷子,低声问道:“先生需要这树种吗?”

  鬼谷子摸着自己的肉痣,低声说道:“需要,这树种对我有着特殊的帮助,如若可能,这种子归我可好?”

  如若方云实力不够强劲,鬼谷子断然不会如此客气。

  论及对战队的贡献,方云这一路来当居首功,如若方云需要这桂花树种,鬼谷子也就只能往后排了。

  桂花树可能非常神奇,但目前来说,对方云没有刚需。

  这颗种子,真正有需求的,可能是小羽。

  方云记得,大德鲁伊的战斗技能就跟自然有关,驯养动物、植物,就是大德鲁伊的招牌能力,如若她能得到桂花树种,极有可能会培养成强悍的战斗伙伴。

  不过既然鬼谷子需求这颗树种,那么方云就需要思考一下大局了。

  稍稍沉吟,方云低声说道:“我看不如这样,这树种就归先生所有,不过,接下来,尹羽和凰三也应该有一次挑选的权利,让他们也能有所收获,先生和大师以为如何?”

  鬼谷子和金身大和尚对望一眼,齐齐点头,表示认可方云的意见。

  鬼谷子如愿以偿,收走了桂花树种。

  陨铁和桂花树种都放置在锦盒之中,这锦盒其实乃是石质,等两件东西收走,锦盒竟然神奇地化为虚无,或者是融入到了山体之中,再也看不到丝毫痕迹。

  迷宫之中,什么状况都可能发生。

  锦盒消失并没有引起大家的留意。

  方云看向大厅,朗声说道:“金背月蟾的肉和皮,就归我了吧,我修行的功法或许能够将其消化吸收,壮大一些实力。”

  凰三来了句:“别说你要吞噬这头金蟾,这肉质可都是石料,蟾皮也坚若金铁,你真要吞,估计得磕牙……”

  金背月蟾的战躯有着澎湃的灵能,但正如凰三所说,金蟾乃是硅基生命,相对人类来说,就是一块巨大的顽石,并不是那么好消化的。

  方云踏步上前,单手一抓,私下一块蟾肉,低声说道:“能不能吃,有没有效果,试试便知……”

  说话声中,手往嘴里一扔,大块蟾肉落入嘴中,吧唧几口,真的如同咀嚼砂砾一般,发出嘎嘣嘎嘣的清脆响声。

  不过同时,一股温热的气流,一股从未感受过的奇异灵能也向方云的四肢百骸奔涌而去。

  方云驱动大荒战经,意外发生了,大荒战经突然如同刺猬般竖起了刚毛,发现了敌军一般,战意勃发,战血沸腾,战炁气势汹汹地,向那股奇异的气流冲了过去。

  这样子,就好似是发现了天敌一般。

  一块蟾肉产生的奇异气流十分弱小。

  大荒战经驱动,马上取得了实质性战果,这股气流瞬间被灭。

  方云感知一下自身,不由露出丝丝苦笑。

  大荒战经全力以赴,那股异常气被消灭,结果却是大荒战炁和大荒战血都有了些许损耗,最后,或许是蟾肉的杂质被大荒战血所反感,方云的手背部位,冒出了一粒细细的沙粒。

  这沙粒通体金黄,恰似月蟾的金背颜色,紧紧地黏在了方云的皮肤之上。

  心中稍稍思考,方云轻轻一震,金沙无声无息被震落在地。奇异的是,方云依稀感知得到,落在地上的金沙,跟自己的神魂有着若有若无的联系,这样子,就好似金沙其实就是自己身躯的一部分。

  心中一动,方云轻轻吸了吸,金沙无声无息地,再度飞了回来,落在了方云的手背上,恰似一颗金痣。

  这粒金沙,有意思。

  方云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笑容,看向巨大的金背月蟾,伸手覆盖在其躯体之上,将其收入自己的储物空间,又毫不客气地将金蟾之皮收入囊中,这才大声说道:“走,我们原路返回,小羽,钢棘战狼认得返回的道路不?”

  尹羽点头说道:“他记忆力很好的,完全可以继续给我们探路,走了,走了,我们再去另外一条道转转,或许还有不错的收获。”

  这条通道的收获虽然不是很多,但最后几件物品还是具有较高的含金量,如若另外一条绝路也能有所收获,或者真的可以杀过去看看。

  得到尹羽的指令,钢棘战狼已经腾身飞跃,疾驰而去,前方探路。

  队伍紧随其后,快速返回。

  这段路所需的时间不少,奔行之中,方云从储物空间之内不停地摄取金背月蟾之肉,狂野吞噬,驱动全身大荒战经疯狂炼化。

  整个体内,全身修为全部动了起来。

  就连元神武装也积极参战,投入炼化月蟾之肉。

  哪怕月蟾是硅基生命,其血肉炼化起来难度很大,但是,也经受不住方云的强悍吞噬,队伍重新返回十字路口的时候,方云已经炼化了小半个金背月蟾。

  产生的变化也相当明显,方云的右臂,均匀地覆盖上了一层薄薄的金沙,准确点说,是方云的右手,在原本的碳基皮肤之上,又覆盖上了一层硅基皮肤。

  这皮肤十分神奇,跟方云本体皮肤紧密相连,十分敏感,对周围的环境有着极为特殊的感知能力。

  月宫的寒冷,月宫的风儿,都能被金色肌肤清晰地感知到,并且俱能适应。

  方云简单测试了一下,豁然发现,刚刚生成的金色皮肤等于让自己多了一层特殊的装甲,防御力极强而且还具有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。

  至少,在阴冷的月宫之中,多了这层金色肌肤,方云感觉自己的行动能力或许更能增强。

  这层肌肤因为金背月蟾而来,但是肌肤的细胞本质跟方云原本的肌肤截然不同。

  姑且就称之为,“大荒硅皮”。

  奇异无比的是,当方云的一只手臂完全覆盖上金色肌肤之后,大荒硅皮的控制力得到强化,方云神识一动,整个硅皮突然消失不见,潜入到了自己本身的肌肤之下,外表再也看不到任何痕迹。

  因为方云穿着一身军装,手也缩在袖子之中,这一路行来,还真的没有一个同伴发现方云的异常,不知方云已经炼成了一只手臂的两层肌肤。

  大荒硅皮,相当于方云自身多了一层防御甲胄,无论如何,方云的实力都必然会有不少提升,这却是个意外之喜。

  更加重要的是,大荒硅皮象征着方云开始具备第二种生命形态,开始自我进化,产生硅基特性,这堪称是方云修行进化的一个崭新方向。

  无论大荒硅皮的防御力能达到什么程度,只要有机会,方云都必须将自己全身硅皮化。

  因此,再次来到十字路口的时候,方云毫不迟疑地,杀入了另一条绝道。

  沿路果然再度出现大量的银背月蟾拦路。

  跟前面那条道路不同的是,这条道路之上,方云只要击杀银背月蟾的速度够快,就能赶在它们没有完全化成石头之前,吸收炼化它们的肉质,成为自己大荒硅皮的养分。

  因为银背月蟾的灵能远远不如金蟾,所以生成大荒硅皮的速度,相应也慢了许多。

  不过,这条道上的银背月蟾数量不少,对方云的帮助还是不小,等遭遇第二头金背月蟾的时候,方云已经炼成了第二只手臂的大荒硅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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